惩处隐瞒不报 确保防疫安全
2021-08-09 10:19:51 稿源:仲恺文明网


  据广东江门鹤山市警方8月7日通报,近日该市一名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彭某,故意隐瞒其回鹤山后的行程轨迹,且不听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的劝告,被立案调查。疫情防控不漏一人,仔细的防疫工作值得点赞,不负责任的人应负法律责任。
 

  最高法最高检曾明确,妨害疫情防控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范围。上月底,64岁老太太因擅离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,致扬州疫情扩散被立案调查。老太太隐瞒行程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后果。
 

  每个人都肩负沉甸甸的防疫责任,不容推卸。谎言本不足取,防疫问题上进行刻意隐瞒,更应杜绝。防疫所需,每个人都应如实报备个人行程,积极配合健康码查验、核酸检测等,任何隐瞒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。新冠病毒变异毒株“德尔塔”来势汹汹,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仍是当务之急,任何隐瞒个人信息、逃避查验检测之举应依法惩处。如实反映个人情况既是对自己和家人的防护,也是公民应尽的责任。
 

  如实报备,不给防疫大局添乱。多个省市疫情传播扩散仍在持续之际,我市提档升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,明确进一步压实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。每个人都应在做足防疫措施的同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,如实报告个人旅居活动轨迹,共同营造群防群控、全民抗疫的好局面。(聆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