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州日报讯 (记者杨敬贺 魏怡兰 通讯员惠仲宣)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,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,日前,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根据《关于在仲恺高新区开展“科技副总”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印发了《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征集企业“科技副总”需求意向的通知》,组织开展仲恺高新区“科技副总”项目试点工作,并面向仲恺高新区广泛征集企业“科技副总”需求意向和技术创新难题。
据悉,此次征集内容主要是面向仲恺高新区智能终端、超高清视频显示、能源电子、人工智能、激光与增材制造等5大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,征集企业“科技副总”项目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。其中,包括企业对从高校、科研院所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“科技副总”,帮助企业推动产学研合作,培养创新人才,提升企业创新能力,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方面的需求;企业在产品开发、工艺设计、技术攻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瓶颈,影响和制约企业和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和共性技术问题的“技术创新难题”。
“科技副总”的选派条件提出,科技人才从省内外高校、科研院所正式工作人员中选派,应具备“政治素养好、专业能力强,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、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;得到所在用人单位行政/人事/科技管理部门的支持,能离岗或兼职开展工作;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博士学位,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工作”等三大方面的资格条件。
提出需求的企业,要求为仲恺高新区内2022年、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,必须有明确的创新发展需求,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,且能为“科技副总”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保障等基本条件。
此外,企业聘任科技人才为企业“科技副总”,需签订聘期2年以上(含2年)的聘任协议(包含202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聘任协议),明确双方责任义务,并明确具体项目实施内容、预期绩效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。科技人才受聘后原则上每年为企业服务不少于3个月。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组织对“科技副总”项目进行专家评审,根据评审结果和资金总量择优确定“科技副总”的资助名额。同时,给予入选的“科技副总”工作保障经费支持,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。
6月26日至7月14日,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将对区内企业需求进行甄别筛选,并推送至相关高校院所,商请推荐匹配“科技副总”人选。对推荐人选有关情况点对点向企业反馈,由人才与企业进一步沟通对接,确认合作意向。申报过程有任何疑问,可致电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科技科咨询。联系电话:2630293。